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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誰能刪除行政拘留記錄?

行政處罰 閱讀(3.05W)

行政拘留在我們國家行政處罰的一種,當然行政拘留的話,相對於其它的行政處罰的方式是比較嚴重的,涉及道德範圍也是比較廣泛的,當然行政拘留的話,可能有的人會比較擔心會留下一些記錄。對此,他們想知道根據相關規定誰能刪除行政拘留記錄?

根據相關規定誰能刪除行政拘留記錄?

一、根據相關規定誰能刪除行政拘留記錄?

行政拘留案底可以消除嗎

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一是為了儲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二是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三是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的。除非被處理人死亡一段時間後,公安機關會作為過期檔案處理掉。

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記錄

有人說可以消除違法記錄,肯定是騙人的。因為違法記錄及涉及到辦案人員、檔案管理人員、系統資訊管理人員,如果違法操作會有多人受到行政處罰。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資訊進行儲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二、行政處罰一般程式

(1)立案

海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由海關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立案調查,下列情形不予立案:

①沒有違法事實的;

②違法行為超過法律規定的處罰時效的;

③其他依法不予立案的情形。

(2)調查取證

海關立案後應全面、客觀、公正、及時地進行調查、蒐集證據,並依法進行,涉及的隱私或祕密應當保守。海關調查取證時海關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

(3)行政處罰的決定

海關關長應當根據對行政處罰案件審查的不同結果,依法作出以下決定:

①確有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根據其情節和危害後果的輕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②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③符合撤銷案件規定的,予以撤銷;

④符合《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規定的收繳條件的,予以收繳;

⑤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偵查部門依法辦理。

(4)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當事人應當在海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的規定期限內履行。當事人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海關收到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海關同意當事人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的,應當及時通知收繳罰款的機構,執行完畢的期限自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不得超過180天。

逾期不履行決定的,海關可採取下列措施:

①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②根據《海關法》規定,將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變價抵繳,或者以當事人提供的擔保抵繳,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③當事人在出境前未交清罰款、違法所得和依法追繳的貨物、物品、走私運輸工具的等值價款的,也未向海關提供相當於上述款項擔保的,海關可以製作阻止出境協助函,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首先,在我們國家行政拘留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有一些案卷的材料有做記錄的,當然這些記錄的話,是不能夠被刪除的。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裡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行政處罰的一些具體的流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