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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民法律怎麼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1.68W)

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如果造成損失,要依法賠償損失。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賠償責任和金額;如果調解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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