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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先行登記儲存是否屬於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處罰 閱讀(2.22W)

證據先行登記儲存屬於行政強制措施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二條第二款,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因此,證據先行登記儲存也屬於行政強制措施。

證據先行登記儲存是否屬於行政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