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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過幾年不再追究

行政處罰 閱讀(4.74K)

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行政處罰的時效期間是兩年,即如果違法行為在兩年沒有被發現的,兩年後即使發現,也不再追究。當然,如果違法行為已經被發現,只是沒有找到違法行為人或者證據尚不確鑿的,不論經過多長時間,都可以追究。
《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容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過幾年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