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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幾年內可以消失

行政處罰 閱讀(1.86W)

行政處罰兩年內可以消失。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幾年內可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