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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 | 變造車牌行政拘留幾天

行政處罰 閱讀(1.75W)

在現代生活中,隨著經濟的發展,為了出行方便,很多家庭或者上班族都購買了汽車,但是雖然汽車不限制購買,車牌確是需要搖號才能獲得的。沒有車牌的汽車是不允許上路的,有的人為了方便出行便偽造了車牌,那麼偽造,變造車牌行政拘留幾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相關的資料來為您解答這些疑惑。

偽造,變造車牌行政拘留幾天

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扣12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定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通過上述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偽造車牌行政拘留幾天這個問題的答案了。如果只是單純為了方便上路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僅會收繳機車以及罰款,還會將駕駛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倘若構成了犯罪,還會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