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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否屬於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9.57K)

拘役不屬於行政處罰,而屬於刑事處罰,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是否屬於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