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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與行政拘留有哪些區別

行政處罰 閱讀(1.3W)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羈押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

羈押與行政拘留有哪些區別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羈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羈押則是在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且實施逮捕以後把人犯羈押起來;執行逮捕的機關,即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後實施羈押。”行政拘留指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合併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案件的辦理應該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案件情況進行辦理,公安機關和檢察部門在羈押的時間內對案件進行審理,如案件情況複雜或者交通不便利的地區時,應該延長對違法人員的羈押時間,調查案件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