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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能否同時進行

行政處罰 閱讀(3.13W)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能否同時進行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刑事和行政處罰可以同時嗎

要看具體案情認定。一般不能同時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如果以後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繳納的罰款應當退還,被處以的強制措施應當折抵。
另一種,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可以並處。發現違法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理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