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行政處罰違法應這樣處理: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如果存在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式、執法人員未取得執法證件等情形的,應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六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式的;(四)違反本法第二十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五)執法人員未取得執法證件的。行政機關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不及時立案的,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