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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款如何上繳

行政處罰 閱讀(1.17W)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

行政處罰款如何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