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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所收費標準

司法鑑定律師解答 閱讀(2.06W)

司法鑑定針對不同的鑑定事項,鑑定費不同。司法鑑定種類包括法醫類,物證類,財產類等。

司法鑑定所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司法鑑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基準價》檔案規定,財產類標的額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10萬元到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50萬元到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100萬元到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超過200萬元到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等。

標的數額越大,收費標準會有所降低。對於標的額較大的,一般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鑑定收費金額上限。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

(一)委託鑑定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的;

(二)發現鑑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鑑定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四)鑑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鑑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鑑定技術規範的;

(五)鑑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或者鑑定能力的;

(六)委託人就同一鑑定事項同時委託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