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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破產罪如何認定

虛假破產罪,是指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虛假破產的情形有:
一是實體上並沒有真實的破產,以假破產的方式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二是實體上真實破產,但在破產程式中實施了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因此,企業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會涉嫌構成虛假破產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規定,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假破產罪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