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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既遂如何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既遂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既遂的處罰規定是,構成該罪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未虐待所收買的婦女,並且不阻礙他人救援,或放任婦女返回原籍的可以從輕或減輕刑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並且強行進行性侵,侮辱等可以與將收買被拐賣婦女罪與強姦罪等罪數罪併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