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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開庭會通知家屬嗎

不會。除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開庭前,都不會通知被告人的家屬。  
開庭審理前,人民法院應當進行下列工作:
1、確定審判長及合議庭組成人員;
2、開庭十日前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辯護人;
3、通知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開庭五日前提供證人、鑑定人名單,以及擬當庭出示的證據;申請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的,應當列明有關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聯絡方式;
4、開庭三日前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
5、公開審理的案件,在開庭三日前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傳銷開庭會通知家屬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182條

開庭審理前,人民法院應當進行下列工作:1、確定審判長及合議庭組成人員;2、開庭十日前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辯護人;3、通知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開庭五日前提供證人、鑑定人名單,以及擬當庭出示的證據;申請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的,應當列明有關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聯絡方式;4、開庭三日前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5、公開審理的案件,在開庭三日前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