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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罪被判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不構成。構成累犯的條件是前罪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後罪。而如果緩刑期滿沒有出現撤銷緩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沒有執行原判的刑罰,就不具備構成累犯的前提條件(即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因而,前罪緩刑再犯罪是不構成累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前罪被判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