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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6000元判多少個月

搶奪6000元達到搶奪罪數額較大標準,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搶奪6000元判多少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