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有以下這些:
(1)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複雜的。常見的如報復、圖財、姦情、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3)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
(4)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