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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分別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8W)

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分別有哪些?

故意殺人就是行為人在主觀故意的支配下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可以看出這是非常嚴重的行為手段。那麼,故意殺人的行為也是不難認定的,只要具備了故意殺人的構成要件就成立相應的犯罪。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內容。

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客觀要件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以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

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複雜的。常見的如報復、圖財、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故意殺人的行為是最直接的侵犯他們人身權利的行為,刑法對於故意殺人的量刑最高刑罰有死刑的規定。在刑法中,很多犯罪行為是可以向故意殺人行為轉化的,如果你想了解轉化的故意傷人的情形等內容的;可以線上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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