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點火燒了鄰居的蒜苗算放火罪嗎

一般是不算的,要看實際造成的損失
放火罪侵犯的物件,主要是公私建築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財物。實施的物件包括工廠、礦山、油田、港口、倉庫、住宅、森林、農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共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物。
這裡所說的其他公私財物是指上述公私財物以外的,但性質與其相似的,比較重大的公私財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財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財物。因為只有燃燒這些公私財物,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如果放火行為侵害的只是一個較小的財物,例如燒幾件衣物、一件小傢俱、小農具等價值不大的公私財物,不構成放火罪。
如果行為人放火燒燬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財物,足以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應以放火罪論處。但是,如果行為人放火焚燬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財物,確實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則不構成放火罪。
放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財物燃燒的行為。放火的行為方式,可以是作為,即用各種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財物點燃;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災發生的義務,放任火災的發生。例如,某電氣維修工人,發現其負責維護的電氣裝置已經損壞,可能引起火災,但還是不維修,放任火災的發生。這就是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的放火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點火燒了鄰居的蒜苗算放火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