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要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需要履行相應的手續、出示相應的證件,民警也是屬於公安機關額工作人員,有權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如果沒有履行相應的手續和出示相關證件,則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