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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如何認定的?

聚眾鬥毆罪如何認定的?
律師解析:認定屬於聚眾鬥毆罪需要滿足以下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糾集眾人結夥毆鬥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