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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既遂怎麼判刑

法院對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既遂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法院對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既遂的判刑:
1、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既遂的,法院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則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單位犯本罪則對其判刑金,並對其直接責任人員處本罪個人犯相應的刑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