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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罰款 | 名下沒有財產怎麼辦

盜竊罪罰款,名下沒有財產怎麼辦
律師解析: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後再恢復執行。
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