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多久可以判呢

具體的規定是,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一般會在三個月內起訴到法院,法院會開庭宣判。對於案情複雜的案件,法院的審判就有可能延長時間,但最多不應該超過十二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多久可以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