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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緩刑的案件可以否申訴

被判處緩刑的案件可以否申訴
律師解析:判處緩刑的刑事案件是可以申訴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發生效力的判決,可以向法院或者檢察院申訴。緩刑是指對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的一種刑事處罰措施。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