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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坐牢出來還錢嗎

職務侵佔辯護 閱讀(1.12W)

還錢。犯罪人在執行完刑罰後,仍然應承擔相應的返還侵佔財物、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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