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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侵佔罪認定侵佔罪的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辯護 閱讀(3.27W)

認定侵佔罪認定侵佔罪:侵佔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而且在侵佔罪中所謂佔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若佔有行為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範圍,即可立案調查。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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