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職務犯罪辯護>

挪用公款還上後還有罪嗎

職務犯罪辯護 閱讀(1.19W)

首先要看當事人一方還清的時間,如果是3個月內還清,那麼就不構成犯罪;然後要看挪用公款的數量,如果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就算未超3個月仍然構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還上後還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