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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款3人被立案偵查判刑了之後還需要還錢嗎?

刑事訴訟 閱讀(1.49W)

一、涉嫌挪用公款3人被立案偵查判刑了之後還需要還錢嗎?

涉嫌挪用公款3人被立案偵查判刑了之後還需要還錢嗎?

挪用公款就算是判刑了之後也是需要還錢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綜上,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承擔刑事責任後並不表示免除了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後,仍然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仍有還款義務的。

二、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

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等等,行為人的行為將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綜合上面所說的,挪用公款就是屬於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而挪用公司財物,對於當事人在進行判刑了之後那麼對於公司所存在的損失也還是需要由違法者進行承擔,對於挪用公款的人不僅要受到刑事的處罰,從而還要承擔民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