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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為被告提供哪些幫助

刑事訴訟 閱讀(2.66W)

辯護人為被告提供哪些幫助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屬都會為其委託專業的律師提供辯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由律師來打官司。但卻只有很少一部分知道,辯護人為被告提供哪些幫助。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辯護人為被告提供哪些幫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

辯護律師必須是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在辯護過程為必須自始自終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

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必須依照事實和法律。律師辯護的側重點是依法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並對定罪提出辯護意見。

辯護律師通過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以達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二、哪些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下列人員不得被委託擔任辯護人:

(一)被宣告和尚未完畢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託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委託了辯護人的,那麼辯護人就應該站在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場上,儘量的為其提供專業的辯護,維護其合法利益。但我們也需要了解清楚辯護人為被告提供的幫助具體包括了哪些,當然法律中同時也規定了一些不能擔任辯護人的範圍,這是需要重點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