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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親屬可作辯護人嗎

刑事訴訟 閱讀(1.43W)

一審刑事案件,家屬可以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法院親屬可作辯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