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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會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刑事訴訟 閱讀(2.82W)

一、找律師會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找律師會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辦案規範》第二十六條 規定: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持以下手續:

(一)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專用證明;

(二) 律師本人的律師執業證;

(三) 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徵詢其對所聘請律師的意見。如表示同意讓其在聘請律師的《授權委託書》上簽字確認。

第一階段: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手續

1. 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影印件;

2. 授權委託書;

3.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二、請律師會見一次需要多少錢?

律師會見費用一般在2000-5000元/次之間。

具體辦案費用要看律師事務所的收費,如: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二審、死刑複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律師會見可以幫助律師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溝通,通過溝通更詳盡的瞭解案件的事實還有經過,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並且每一個階段的律師會見費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