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鏈

刑事訴訟 閱讀(2.34W)
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鏈
律師解答: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律師解析: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等。
詐騙罪需要的證據:對方虛構事實和受騙付款的證據,以及向對方索要對方不給或失去聯絡的證根據。
詐騙罪,人證物證都要有,證據不充分不能隨隨便便定罪。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