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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行為由哪個部門立案偵查

刑事立案 閱讀(2.08W)

傳銷行為由哪個部門立案偵查?

傳銷行為由哪個部門立案偵查

《禁止傳銷條例》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併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利用網際網路等媒體釋出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資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傳銷歸工商局管,需要派出所去搜集證據。

禁止傳銷條例 第十三條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

第九條利用網際網路等媒體釋出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資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第十條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機關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十一條商務、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電信、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第十二條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根據我國相關的偵查體制,傳銷類案件的立案以及舉報等都由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管理。傳銷是一種影響極其惡劣的行為,近年來我國在不斷加大對其打擊力度。在實際生活中遭遇傳銷時,都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工商部門以及公安機關也會及時的進行偵查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