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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哪些人可以做訴訟代理人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59W)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訴訟中哪些人可以做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