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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貨幣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1.94W)

偽造貨幣罪,是指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面額、圖案、色彩、質地、式樣、規格等,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造假貨幣,冒充真貨幣的行為。一般說來,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偽造貨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偽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的;
(二)製造貨幣版樣或者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
(三)其他偽造貨幣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本規定中的“貨幣”是指流通的以下貨幣:
(一)人民幣(含普通紀念幣、貴金屬紀念幣)、港元、澳門元、新臺幣;
(二)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法定貨幣。
貴金屬紀念幣的面額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金幣總公司的初始發售價格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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