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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1.06W)

刑法中並沒有規定所謂的私刻公章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就私刻公章行為規定了兩個罪名,分別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關於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立案標準,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都沒有出臺具體的司法解釋進行明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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