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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刑事立案 閱讀(9.05K)
怎樣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律師解析:單位行賄罪的構成是: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和國家經濟管理的正常活動。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向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行賄的行為。
主體是一般主體。
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