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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單位行賄罪由哪些構成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2.83W)
對單位行賄罪由哪些構成
律師解析:單位行賄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1、對單位行賄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態度,且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
3、客體要件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
4、客觀要件即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