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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哄搶罪應該怎樣進行民事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閱讀(1.13W)
聚眾哄搶罪應該怎樣進行民事賠償
律師解析:聚眾哄搶罪的民事賠償,應由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來進行。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聚眾哄搶罪是指,糾集多人,實施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聚眾哄搶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搶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
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