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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哄搶罪立案標準

侵犯財產罪 閱讀(1.95W)

1、必須達到數額較大;

聚眾哄搶罪立案標準

2、必須有情節嚴重的行為;

3、必須是哄搶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人。

聚眾哄搶數額在4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

(1)組織30人以上參與哄搶的;

(2)哄搶一般軍用物資的;

(3)哄搶一般文物的;

(4)哄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5)哄搶急需的生產資料的;

(6)哄搶三次以上的。

聚眾哄搶數額在4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組織150人以上參與哄搶的;

(2)哄搶重要軍用物資的;

(3)哄搶珍貴文物的;

(4)哄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哄搶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導致公司、企業停業、停產的;

(6)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