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詐騙罪判刑後還需要還錢嗎?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閱讀(1.26W)
詐騙罪判刑後還需要還錢嗎?
律師解析:詐騙罪判刑後還是需要還錢的。判刑只是刑事責任,而還錢是指罪犯所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並不能代替民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所以判刑後還是需要還錢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併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公私財物,構成詐騙罪的,其量刑標準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公私財物五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