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刑事犯罪如何處罰?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閱讀(5.45K)

民事訴訟中,案件相關人員提供的證據是用來法院查清事實真相,幫助自己勝訴的依據。可是如果提供的證據有違事實,一旦被證實就會收到法律的制裁。那麼,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刑事犯罪如何處罰?下面就將這一問題進行解答,大家可以往下閱讀了解一下。

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刑事犯罪如何處罰?

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刑事犯罪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二)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的解答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刑事犯罪的處罰是予以罰款、拘留,情形嚴重的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總之,提交證據是有利於證明自己的依據,不應該成為自己提供虛假證據的又一罪狀,這樣就有些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