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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哪些人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律師解析: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以及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提出賠償請求的,可以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以下人員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
3、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