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後有條件再執行。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
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38條
《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8條的規定,現有證據證明存在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應當予以沒收的,公安機關、檢察院可以進行調查。公安機關、檢察院進行調查,可以依法進行查封、扣押、查詢、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