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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有哪些

企業納稅 閱讀(2.85W)

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有哪些

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有哪些

第一條 為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規範稅務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徵納行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以下簡稱個人)投資於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以下統稱被投資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股權或股份。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權;

(二)公司回購股權;

(三)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併向投資者發售;

(四)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五)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六)以股權抵償債務;

(七)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五條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被投資企業應當詳細記錄股東持有本企業股權的相關成本,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股權轉讓有關的資訊,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公務。

股權轉讓的管理辦法,在實際的生活中有著較強的現實意義,所以自己要學會合理的應用有關的規定,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援有著具體的法律支援,當事人只要傾訴自己的額法律訴求,就可以進行利益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