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生產偽劣種子罪既遂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5K)

一、生產偽劣種子罪既遂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生產偽劣種子罪既遂量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農藥及其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及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與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偽劣種子罪的追訴條件是什麼?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23條規定: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

三、生產偽劣種子治安處罰措施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因生產經營劣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階管理人員。

綜上所述,不法商家生產偽劣種子會給使用農民造成損失,影響農業生產,情節較輕的會被治安處罰,如嚴重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對犯罪既遂的處罰量刑分多個標準,根據生產偽劣種子犯罪情節而定,從拘役、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