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綁架後故意傷害致死怎麼定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45K)

綁架後故意傷害致死怎麼定罪

綁架和故意傷害本身都是嚴重的犯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當這兩者出現在同一起案件中時又將如何處理呢,也就是綁架後故意傷害致死怎麼定罪的問題。接下來本站為您解答這個問題,請您繼續往下閱讀。

一、綁架後故意傷害致死怎麼定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行為。“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後,由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綁架他人後,又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行為的,被綁架罪所包容,不單獨定罪。

二、綁架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三、綁架罪的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矇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於昏迷狀態等。這三種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徵,是使被害人處於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將被害人非法綁架離開其住所或者所在地,並置於行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動自由的行為。法律只要求行為人具有綁架他人其中一種手段就構成本罪。

從上面可以看出,對於綁架後故意傷害致死的情況,加害人將會被判處死刑並沒處沒收財產的刑事處罰。俗話說殺人償命,綁架後故意傷人致人死亡的行為也不可避免。以上是關於“綁架後故意傷人致死怎麼定罪”的回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問題,不妨來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