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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辯護的原則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5W)

原則一:以事實為依據
。律師提出觀點要以事實為依據,不能僅以被告人的辯解、家屬的意見、隻言片語、道聽途說為依據,辯護律師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無罪辯護的原則是什麼

原則二: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要有規範意識,主動尋找法律依據,而不是想當然。

原則三:必須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辯護律師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辯護律師應誠實守信,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
維護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

原則四:認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也必須通過正當的、合法的途徑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當事人的非法利益,律師可以拒絕委託代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於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